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署名文章,指出:“我国专门的法治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要求:“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可见,法治队伍内涵丰富,既包括专门的法治队伍,即立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等政法干警、纪检监察机关的执法办案人员,也包括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和高校法学教师、学术科研机构的法学专家、学者。各支队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辅相成,共同汇聚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磅礴力量。 一、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坚持法治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为新时代法治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队伍。这一论述指明了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强调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这一论述指明了法治队伍建设标准和要求。强调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一论述指明了法治队伍教育的核心内容。强调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这一论述指明了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强调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这一论述指明了法治人才培养的原则和路径。强调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这一论述指明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强调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这一论述指明了法治队伍建设的目标。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遵循。 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融会贯通起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自觉把法治队伍建设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谋划法治队伍建设的目标,围绕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着力点,找准法治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围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路径,研究推进法治队伍建设的路径,确保新时代法治队伍建设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为全面依法治国大局服务。 二、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二○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远景目标。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的队伍来担当。一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调整优化法治队伍建设目标和举措,进一步细化完善规划方案,确保法治队伍建设更加有目标、有载体、能操作、可执行。二要优化法治队伍人员配置。进一步深化法治工作部门机构改革,厘清各级法治工作部门事权,持续优化法治队伍整体结构、人员布局。重点解决好部分领域专门人才短缺问题,建立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确保法治队伍结构布局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相适应。三要完善法治专门队伍分类管理制度。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积极构建符合法律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促进法治专门队伍安身安心安业。 三、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要求,大力提高法治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锤炼政治能力。一要健全党领导法治队伍的体制机制。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要进一步推进党管法治队伍制度化,确保党的领导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要加强对法治队伍的思想政治引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队伍的鲜明政治属性,引导法治工作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三要加强法治工作部门党的建设。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党的组织体系,压实党组(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好党组织对律师队伍的教育引导管理功能。 四、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要求,大力提高法治队伍业务素质能力。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这对大力提高法治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一要健全法律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完善法治工作人员有序流动机制,使从符合条件的律师、高校法学教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执法司法人员制度化、常态化。二要健全法律职业联合培训机制。推动落实法律职业人员统一的、联合的、混同的培训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共同的必训内容,运用案例分析、集中研讨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原意、司法解释和法治实践的统一解读,形成共识,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三要健全交流锻炼制度。搭建多领域、多层次交流锻炼平台,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年轻法律工作者到基层一线任职,到困难艰苦岗位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五、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性质定位要求,大力提高法治队伍纪律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准。当前,少数法治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依然突出。个别执法司法人员丧失职业底线,与违法犯罪分子沆瀣一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法治队伍形象。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必须把职业道德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坚持激励约束并重,用纪律规矩规范职务执业行为。一要培育新时代法律职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训词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法治工作者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真挚的为民情怀、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崇高的职业追求。健全新时代职业道德准则、职业行为规范,加强职业良知、职业伦理、职业操守、职业荣誉教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促使法治工作人员养成崇尚法治、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惩戒、管理制度建设。二要健全制约监督机制。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岗位和环节,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在加强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制约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其防患于未然的功能作用,真正实现“不能腐”。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家属禁止性从业等规定,坚决堵住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漏洞。充分发挥决策咨询、评估论证、公开听证等约束作用,健全程序性制约监督制度和权力运行体系。三要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纪律规矩教育,严肃查究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厉惩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充当“司法掮客”等行为,坚决清除充当黄赌毒、黑恶势力等保护伞的害群之马。 六、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要求,从源头上提高法治人才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一要强化党对法学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法学院校政治思想领导,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和教育培养方向,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法学院校党委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二要建立法学院校与法治部门协同育人机制。深入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努力将规律性认识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快构建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和法学教材体系。坚持把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教学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法学院校普遍开设职业伦理、司法实务课程,建立以法律职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培养模式。深入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建立理论导师和实务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努力提高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将法治实务部门的优质教学、研究资源引入法学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支持法学院校与法治实务部门共建法学院系,切实解决法学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深入实施法学院校与实务部门人员互聘计划,推动骨干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研修、实践锻炼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深入实施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融入课堂教学。三要加强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加强专门人才需求类别、数量及培养路径研究,强化年度目标实施考核。开设一批跨学科、跨专业、跨语种交叉课程,加快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加大涉外法治人才、特殊需求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加快培养在某一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国际型、领军型人才,努力提升全球治理和国际司法领域话语权。 (作者为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 人民日报 》( 2021年03月22日 11 版)
(责编:牛镛、胡永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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