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本溪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本溪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60万。
此外,陈维民对本溪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不到位问题负直接责任,被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本溪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6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法定代表人为樊本刚。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溪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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