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数字经济被称为打开第四次工业革命之门的钥匙,同时其自身具有网络分布和去中心化的技术特征,将打破传统的经济要素空间组织模式,加速我国经济空间发展格局重塑。
数字经济驱动区域创新范式重构
随着数据被写入中央第一份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文件,数据成为新的区域创新要素,重塑区域创新的过程和范式,加快区域创新发展路径的创造和演化。
一是与基础设施融合,推动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的数字化转型。数字化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座。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为传统经济的数字化转型、社会的智能化改造提供解决方案。同时,新型基础设施为知识创新提速和扩容提供更加广泛的链接,推动数字化知识成为生产力中的核心要素,并形成数据闭环,为智能经济、智能社会提供支撑。
二是与传统产业融合,推动现代产业体系的数字化转型。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立体放大了技术延展边界,推动新产业不断涌现,并促进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同时,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多维融合,消费者成为推动创新的核心力量,以服务驱动的多元化、数字化新商业模式得到极大推广,并协助优化产业公共服务。
三是与区域创新体系融合,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向空间创新系统转型。地理空间邻近性对经济空间发展的影响始终存在,但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全球创新版图和经济格局的重构,高技术产业领域的竞争更多地是在全球层面进行,呈现非地域集聚式集群化、跨行业交叉式融合化发展趋势,区域创新系统不断扩展为超越地域限制的空间创新系统。
数字经济极大扩展区域发展场域
在以信息技术革命、知识经济和全球化大市场为基础的新经济时代下,区域空间已扩展为要素流动空间与地理场所空间交互作用的新型网络空间。
一是生产要素组织空间逐渐成为流动空间,各类要素突破传统等级体系跳跃性扩散的可能性增加,形成新的区域空间组织形式和区域竞争优势。数字经济时代加速了知识、技术、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时空交换,极大扩展了区域发展的场域,同时,要素流动的时空支配性创造着一种新的时空区位优势,空间扩散和集聚以全新的形式呈现,依托地缘区位或依托等级体系的扩散减少,跳跃性扩散增加,区域空间结构中的点、线、面、网被赋予新的涵义,并产生新的空间组合模式,对经济空间产生解构或重构作用。
二是要素流动空间及其跳跃性扩散的节点所构成的动态关系网络即是基于网络化逻辑的城市网络体系,其高度发育的表现就是区域一体化。随着5G、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以及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加快建设,地区之间要素流动、资源配置、利益分配的路径和模式将出现显著变化,同时,时间成为空间的一种新兴属性。数据的乘数效应、边际成本低、无限共享性等特征,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新型网络空间的时空压缩性、立体异构性和动态交互性,加快城市体系扁平化发展趋势和区域经济多中心空间网络结构形成。
三是多中心网络化空间发展成为一种新的政府组织与治理方式,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带来新的路径选择。区域协调发展不是“零和游戏”,而是合作与竞争交织并存的共赢发展。要素流动驱动下的实虚空间多维网络一体化发展已成为发达国家区域空间治理的重要工具。例如,荷兰国家空间发展战略关注点从空间邻近性转为网络联接性,兼顾荷兰在泛欧网络中的联系,明确提出优先发展6个没有固定边界的、开放融通的国家城市网络,其不仅仅是一种新的城市形态,而是更多地转变为一种新的政府组织与管理方式,以促成政府之间形成自愿、灵活、实用的合作伙伴关系。
促进数字经济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融合发展
我国区域一体化的空间发展框架已逐步拉开,空间发展模式由区域板块协调发展转向城市群协同发展,且更加重视区域竞争与合作。但目前我国缺乏对数字经济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顶层设计与总体部署,适应新经济时代的城市体系多维网络关系尚没有很好的建立。建议从以下3个方面着力推进:
一是开展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和布局体系的顶层设计。建议全面对接国家创新体系、现代产业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并与之融合,从信息基础设施、数字科技、数字产业、数字治理等维度,开展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和全域性布局体系的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合力作用,科学布局物联网、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区域性数字科技创新中心、数字产业创新中心、数字技术创新中心、数字知识产权中心等建设,有序引导数字科技、数字产业、数字治理等协同发展,助力数字经济新动能释放。
二是将数字经济关键要素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建议全面对接国土空间规划要素体系并与之融合,将数字经济所涉及的各类传统及新型基础设施等关键要素纳入到新时期“多规合一”体制机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通盘布局。强调虚拟空间网络、物理空间网络、地理空间网络的紧密耦合,建设更具流动性、承载力和弹性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打造有利于各类生产要素流动的多维立体空间网络。顺应城市体系扁平化发展趋势,将数字经济布局体系与区域经济空间体系相融合,打破各类行政边界,构建释放梯次性发展效能的空间发展体系,促进东中西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是完善数据治理规则,构建一体化配置的空间治理模式。加大数字风险治理,完善数据治理规则,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的数字化监管水平,形成多方参与者良性互动、跨部门跨地区共建共享共治的数据流通模式。综合应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和共享服务平台,实现综合管理数字化、生产性服务数字化、生活性服务数字化,建立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的空间治理新模式。因地制宜,构建与数字经济相匹配的区域一体化协调机制和要素统筹配置机制,加快弥合各类“数字鸿沟”,有效控制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区域性垄断,提高区域经济新型网络空间的整体稳健性。(作者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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