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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过规定期限备案 济宁四家村镇银行被罚

发布时间:2021-04-22 14: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4月16日消息,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近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济宁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泗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鱼台青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梁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违规行为,被央行罚款。 

  具体来看,上述4家村镇银行均因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过规定期限备案,被央行警告并处罚。其中,济宁蓝海村镇银行、山东泗水齐丰村镇银行、鱼台青隆村镇银行分别被罚款1万元;山东梁山民丰村镇银行被罚款41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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