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消息,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近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因存在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超期备案;对外支付残缺、污损人民币;未将假币解缴至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3.2万元罚款。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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