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近日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二督查组派员赴河北省邢台市明察暗访,发现当地存在违规设置重型柴油车营运证办理前置条件、强制有关货车司机自费加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OBD)等问题。
防治大气污染,监测重型柴油车是否超标排放,本身没有问题,但不能以违规的方式进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管理者怎能随意决策、任性妄为?
邢台市将重型柴油车安装OBD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后者必然面临考核压力。这之中,分解下达“任务量”是否科学,压力能否转化为正确动力,都会影响实施效果。隆尧县的执行“简单粗暴”——不提供OBD安装收据及证明,就不给重型柴油车办营运证。这种“卡脖子”,违反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作为办理行政审批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的规定。“一刀切”强制安装,更没有考虑近年生产的、符合较高尾气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是否也需要远程在线监控。换言之,不必要的设备安装和监控,给车企和车主“增负”,会导致资源和资金浪费。
收费乱象也令人愕然。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指定9家运营商开展安装OBD业务,每套设备安装费用从1600元到2650元不等,差价悬殊,还不提供发票。“官方指定”本应十分规范,没想到却是这个样子,暴露出地方管理部门在该认真把关的环节“大撒把”。“紧”与“松”的强烈反差,怎能不引发社会质疑?
《河北省2020年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应统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等现有渠道,重点支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上级提出“统筹资金,重点支持”,邢台有关部门却“增加车企车主经营成本”,是典型的违反政策要求。
面对督查曝光,邢台有何举措?当地已研究制定《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安装OBD远程在线监控终端补贴发放工作方案》,明确按照每辆货车安装OBD实际产生的费用予以全额补贴,已收费用退还车企车主,确保11月30日前发放完毕。这种“补救”是必须的,管理纠错极为必要,当地更应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管理者必须遵循法治、恪守规则,无论目的和初衷多么正当,都不能成为不当乃至违规行政的理由。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要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同时,也应赋予真正有资质、合规范的社会机构服务社会的权利。创新监管机制,要打破“一抓就死,一放就乱”怪圈,通过科学的方式、人性化的评价,让监管“到位不越位”。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工作效能和治理能力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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