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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将出台——分类更加明确 助力规范发展

发布时间:2021-03-22 14:0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经济日报记者 王宝会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明确,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作为重要的绿色金融产品,绿色债券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正在制定中的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受到市场高度关注。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在2020年7月由人民银行、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三级分类进行细化,增加为四级分类,绿色项目的分类标准体系更加明确。专家表示,新版目录的修整,意味着有更多的绿色项目将被贴上“绿色标签”,这不仅有助于绿色项目的推广和应用,而且有利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规范发展。今年2月,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央行将出台统一的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由于我国绿色发展理念内涵不断丰富,产业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持续更新,《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两个文件对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的界定和技术要求已不能适应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范围有必要统一。 

  比如,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节能环保产业被纳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这也推动了国内一些银行和机构积极向节能环保产业提供绿色产品和服务。去年11月,由兴业银行独立主承销的青岛水务集团2020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蓝色债券)成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海水淡化项目建设,成为我国境内首单蓝色债券,也是全球非金融企业发行的首单蓝色债券。蓝色债券作为绿色债券的一种,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可持续型海洋经济。其实,除了发展海洋经济之外,我国的能源结构等方面也面临着绿色转型,这意味着债券市场有着巨大的资金缺口,而绿色债券具有期限长、价格优势的特点,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注入绿色产业,未来市场需求将日益提高。 

  根据人民银行通知要求,在新版目录出台前,发行绿色债券要做好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适用范围的衔接。对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发布前已处于存续期或已核准、已完成注册程序的债券,在绿色债券认定和资金投向上仍按照《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有关适用范围执行,并自下一次信息披露开始报告资金投向是否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新版目录正式发布后,绿色债券标准有望实现国内统一、获得国际认可,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这将进一步实现与绿色信贷等其他绿色金融产品标准的统一,也将促进各类金融产品之间的衔接,降低银行业务管理难度和债券发行的融资成本。 

  尽管资本市场未来的绿色债券投资需求空间大,但跟整个债券市场规模相比还是很小。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表示,由于我国债券市场分割严重,绿色债券总体上没有形成统一的市场,在信息披露和第三方评估等方面还不尽完善。因此,推进债券市场改革的目的就是形成统一的制度安排,解决分割带来的标准不一致、效率低等问题。 

  “根据新版目录支持项目要求,建议金融部门要优化绿色产业结构,在政策支持上采取有效的措施,比如优化贷款审批程序、大力实施项目差别化利率等,提升绿色债券的吸引力。”赵锡军说,新版目录实施后,整个绿色债券市场将形成统一规划,标准的界定更加统一,绿色资金的使用能否真正产生环境效益并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后续监管举措需要及时跟进。 

  鲁政委表示,在发展绿色债券等方面,建议地方政府要制定激励性措施,鼓励各类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在绿色债券贴息、担保和补贴等方面支持绿色项目实施。随着新版目录的实施,还需要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建立强制性的发债企业信息披露制度,让更多的投资者精准识别绿色投资。此外,关于绿色债券的第三方评估,仅仅依靠金融机构本身开展绿色金融考核评价的话,难度非常大,还需要环保部门、征信机构等多部门合力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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