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要强化实名制监管,另一方面,平台应尽到主体责任,承担净化网络生态的义务。某种程度上说,平台就是“如来佛的手掌”,不法分子能不能翻花样、能翻出多大花样,平台是可测可控的,正所谓“技术能解决的事儿都不叫事儿”。
据11月28日《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在各大短视频平台,不仅有假明星号诱惑中老年女性打赏的闹剧,还有一些“高仿号”冒充政府部门、商业机构、专家名人,在网络平台上收割流量、变现套现。这些高仿账号的背后,是一条造号、养号、卖号的灰色产业链。
“高仿号”被热议,源自不久前“假靳东骗大妈结婚”的消息,该账号将明星靳东的影像声音合成处理,诱骗中老年妇女粉丝打赏。而记者深入调查发现,“高仿号”还有假冒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现象,已形成成熟且有技术加持的灰色产业链,令人不寒而栗。
比如,去年底,广东省公安厅发布提示,有人冒充交管部门公众号,指导车主办理业务诈骗资金;有人冒充某大型银行官方账号,套取客户账号密码。更有甚者,不少地方的招生考试院等机构官方公众号也被高仿,微信方面回应已清除3000余个“高仿号”。
如果说,仿冒明星账号是为了圈粉、收割流量,或者带货、打广告,那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官方账号被“碰瓷”,其后果更值得我们高度警惕。尽管不法分子苦心孤诣制作这张“画皮”的最终后果尚未充分呈现,但它很可能会给被仿冒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安全性及权威性带来伤害,也会给办事百姓造成种种权益上的损害。
从以前的山寨网站、钓鱼网站、影子网站,到如今短视频等平台上的“高仿号”,走的都是诈骗套现的路子。眼下,我国已开启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序幕,互联网平台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而真实、活跃的用户数据支撑着互联网生态的稳健运行。从这个角度看,“高仿号”借助技术手段批量运营涉嫌违法违规的账号,为恶意营销、流量造假、刷单炒信等行为提供了沃土,危害着互联网正常运行。
“高仿号”的活跃,一是因为成本低而效率高,以往复制官方网站或账号的技术手段如今变得更成熟,且几乎“零成本”,爬虫工具抓取内容、批量复制粘贴、智能合成影像,一气呵成。二是因为相关平台的算法模式让此类账号如影随形,用户点击一次后便会不停地在推荐页面看到同类账号和信息,而这刺激了整个产业的兴奋度。三是因为个别平台有自己的“小算盘”,在自媒体时代,平台看重“日活数据”,“高仿号”吸粉能力强,一定程度上促进平台日活量,因而一些平台对“高仿号”的态度难免暧昧。
不能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防患未然,一方面,要强化实名制监管,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的“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有关部门应把互联网用户账号实名注册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平台应尽到主体责任,承担净化网络生态的义务。某种程度上说,平台就是“如来佛的手掌”,不法分子能不能翻花样、能翻出多大花样,平台是可测可控的,正所谓“技术能解决的事儿都不叫事儿”。比如,哪些注册主体和手机号、身份证号频繁注册、操作异常,全都有迹可循;通过合理升级智能算法推送程序,可以杜绝“高仿号”视频被推送至程序首页的情况发生;效仿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官方认证机制,为官方账号加“V”或特殊标识以示区别,等等。
同时,也必须细化法律规定。买卖短视频账号是一种虚拟财产的交易行为,但目前我国还无专门法律来规范此类虚拟财产的流转,需加强对网络账号利用中所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性规制。
遏制“高仿号”野蛮生长是促进网络平台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与其亡羊补牢时“打地鼠”般左突右击、顾此失彼,不如防患未然,在“高仿号”早期阶段,合力迎头痛击。希望相应监管能多一些前瞻性,相关企业的摸索进程能够再快一点、代价再少一些。本报评论员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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