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三名被告人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2年9月,被告人郭某、冯某、原某三人先后在焦作市中站区某养殖场、民房、煤场活动板房等多地设置赌场,组织人员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渔利。三人均为该赌场老板兼股东,负责“应门”赌博、联系赌客、寻找赌场等工作,郭某还负责抽头工作。仅一周时间,赌场共计抽头渔利约6万元,扣去各项支出,郭某、原某、冯某分别获利约1.83万元、1.5万元、1.5万元。
中站区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原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时俊亚 王爱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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