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此次专项行动自今年3月开始至8月结束,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监督,具体包括10个子专项监督,分别是:诉判不一专项监督、刑事立案专项监督、刑拘下行案件专项监督、刑罚执行同步监督、虚假司法确认及仲裁公证案件专项监督、民事裁判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以及提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分析预警、行贿记录办案查询等。除上述10个子专项监督外,安徽省检察院特别鼓励各检察业务条线、各级检察院根据实际,打破场景、区域、条线、人员等限制,创建新的特色专项监督模型。
专项行动期间,安徽省检察机关将依托该省检察院建设的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充分、规范运用外部共享、自建自有的海量数据实行跨层级、跨地域、跨业务的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协同机制,力争在服务大局的热点焦点、执法司法的突出问题、社会治理的薄弱地带,发现一类问题、办成一批案件、促进一域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安徽省检察院将总结形成一批典型案事例,并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示范院评比和大数据应用明星评比,将数字检察办案和模型创新竞赛情况纳入对下业务考核,树立大抓数字检察的鲜明导向。(记者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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