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宁夏军区警备办公室今年在执行纠察任务时,调查发现某公司注册有微信公众号公开销售“军酒军品”多达40余种。经调查,所谓“军酒”的供货人李某2020年在朋友的怂恿下嗅到了“军”字号产品的所谓“商机”,开始从事“军酒”销售。如今,涉事销售门店及库房已被查纠。
此次查纠,释放明确信号,所谓的“军中特供”酒是噱头,销售“军”字号烟酒是违法的。违什么法?违反了广告法。同时,也违背了相关规定。具体而言,公开或变相冒用军队名义,使用军队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生产销售“军中茅台”“军队专供”等假冒伪劣商品,是于法不容的,此举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形象,影响国家经济环境治理。
去年7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指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军队形象不容玷污,损害军队声誉必被查处。相关通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对违规生产、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和涉军商标注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顶风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可以说,查处这种乱象是一个长期行为,必须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容乱象滋生和蔓延。
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也要深挖根源,实现源头治理。全社会都要冷眼以对那些所谓的“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对不法商人炮制的特权假象嗤之以鼻。多管齐下,精准出击,以“军”字号为噱头售酒也就失去市场,无法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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