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发布《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将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方面作为评价重点内容。
高中阶段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孩子能否读好高中更牵动着千千万万家庭的神经。不得不说,唯分数论等偏颇的评价机制令学生和教师疲惫不堪,更不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此次《评价指南》的发布,不仅体现了教育部的明确态度,更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应有之义。其中的一些“亮点”,迅速引发社会关注。
《评价指南》强调,坚决克服单纯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倾向。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结果之一,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而人才培养一定是育人和育才相统一的过程。社会大力提倡素质教育,不仅要高度重视学生品德教育这一立人之本,更要重视对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思辨意识的培育,启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丰富多样的才华潜能。既然育人包括这么多的方面,自然不可能仅以单一维度或分数来评价。事实上,良好的素质教育会使学生顺利步入更高水平的教育阶段,这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才能避免“本末倒置”。
《评价指南》还提到,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严禁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这些要求旨在促进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的同时,又是在告诫学校不要加重学生学习负担,严禁“拔苗助长”。进一步看,普通高中学校的教育导向和方式对于引导义务教育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也具有“指挥棒”效应,有助于“双减”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此外,学校要指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不得违背学生个人志愿组织要求学生普遍选考特定科目,坚决避免功利化选科选考。这不仅是实事求是的应有体现,更是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防止“一把尺子衡量一切”的理智做法。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一方面对学生学习和成长具有极为现实的积极效应,另一方面对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同样意义重大。
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该由谁来评价?据悉,将采取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的方式进行。逐级评价、审核、监测,避免了“自说自话”,将会对学校办学质量作出实事求是地评价,更有助于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评价体系机制。
新的评价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教学体系、教学观念等多方改进,把制度落到实处。评价本身不是目的,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才是关键。更好适应高中阶段学生成长特点,引导学校丰富课程体系,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才能不断培养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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