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3起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力求以点带面,指引各地检察机关对于“硬骨头”“老大难”案件敢于通过提起诉讼,强化“应治尽治”的监督效果。
公益诉讼领域涵盖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文物保护等所有法定领域和部分新领域,每一起案件都与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顺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利益保护的强烈需求,也捍卫着全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宪法和法律权威。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据统计,从2017年7月至2021年6月,检察公益诉讼已全面开展4周年,共提起诉讼19695件,其中生态环境保护14175件,占71.97%;食品药品安全4186件,占21.25%。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与食品药品安全案例所占的比例最高。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和食药安全问题,离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是司法维护民生民利最具普遍性的领域。目前,尽管我国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但从各方面数据看,这两个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最为突出,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和食药安全问题,影响面大,涉及面广,单纯依靠公民个人点对点地提起维护权益的私益诉讼,不仅费时费力,即便赢得诉讼,也很难取得面上的效果,难以维护更多人的利益。
因此,迫切需要检察机关以国家的名义,通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督促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从2015年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起,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一项全新职能,几乎可以说是从零起步,摸着石头过河,在不断的探索中发挥法律监督的核心保障作用。在这个意义上,典型案例对于公益诉讼实践中一系列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给出了具有指引性的法律认定标准,对于社会大众、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如何更好守法执法司法、共同加强公益保护,具有重要积极意义,也为未来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开拓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局面提供了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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