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流通畅通和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
县域一头连城镇,一头连乡村,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当前约1.6亿农民工在县域内就业,需要通过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就地城镇化;当前农村还有5亿多常住人口,县域是他们的主要消费地。因此,改善县域消费环境、促进农村消费,是拉动内需、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潜力巨大。
近些年,农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农村消费保持较快增速,成为扩内需的新亮点。行走在广袤的田野上,一个个场景彰显了农村消费的火热景象:寻常农家小院里,往往智能冰箱、大屏电视等一应俱全;熙熙攘攘的集贸市场,人头攒动,商品琳琅满目。据农业农村部统计,今年一季度乡村消费品零售额达到13875亿元,同比增长29.4%,两年平均增长3.2%。农村消费强劲的背后有多重因素支撑,其中县域消费市场活跃,提供了重要动能。
与此同时也应看到,县域商业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商业设施不够完善,消费环境有待改善,优质产品供给不足等,影响了乡村消费潜力的进一步释放。因此,要把县域作为统筹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补短板强弱项,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提供有力支撑,让亿万农民的“购物车”助力拉动经济发展的“基本盘”。
完善县域商业体系,要让县域自身的“体格”强起来。一方面各地应着力改善硬件。当前,县乡村商业网络还不够完善,综合商贸中心数量相对不足,商业网点布局的合理性有待提高。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升县城商业设施,建设乡村新型便利店,打造连锁化、便利化的商场、集贸市场等,让县乡村商业网络“补链”“补网”。物流是县域消费的痛点,各地应加大在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撑力度,不断完善县域的快递、冷链运输等物流体系。另一方面,通过营造清朗的县域消费环境,改善软件。农村市场主体点多面广、流动性强,加之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消费侵权现象时有发生。有关部门应针对农村市场特点,精准施策,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维护农村市场秩序。
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更要带动乡村发展、农民增收,让县域成联结城乡的载体。市场主体应瞄准乡村消费“蓝海”,多提供符合农民需求的优质产品,进一步释放农民消费意愿、改善农民生活。此外,广大农村自然资源千差万别,特色产业发展如火如荼,是重要的产品供应地。市场主体应该完善产加销链条,引导农民实现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品质,让小农户和大市场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打通供需循环、城乡循环,深入挖掘和激发国内市场需求潜力。
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深耕县域,持久发力,乡村消费的潜力一定能得到充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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