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消息,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近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东梁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过规定期限备案,被给予警告,并处41万元罚款。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上一篇:济宁银行淄博分行被央行处罚:未按规定挑剔不宜流通人民币 下一篇:梨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2万: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