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从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推动中药品质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措施》提出,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到2022年,每万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6.0张,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县域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力争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建设省级中医药数据平台,鼓励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开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绘制全省名医名科导诊地图。健全中医医院评审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措施》强调,彰显中医药优势和作用。到2022年,建成4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实现现有40个国家级、10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质量提升。省级重点加强中医盆底(含肛肠)、儿科、脾胃、康复等4个中医临床医学中心、10个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设区市级重点加强妇科、儿科、骨伤、肝病、针灸、肿瘤等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实现中医药应用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到2022年,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措施》提出,开展本省优势中药材质量标准提高工作。在省内优先支持具有全过程追溯体系的中药饮片及道地主产区重点中药材品种产业化和临床运用。争取到2022年,打造若干个道地药材大宗品种种植基地,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90万亩。
《措施》提出,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加强中医药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强化中医思维培养,推动中医药院校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开展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方案,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记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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