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王佳欣 通讯员/粤消宣)今年,“双11”网络购物促销节迎来第11个年头。随着网络消费新业态加快发展,直播带货、商家“砍单”、定金陷阱等新问题也不断出现。日前,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委会联合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面对电商平台直播购物宣传,要保持清醒和理智,避免冲动下单;购买海淘商品需做好外包装消杀。
在今年的“双11”网络购物促销节中,直播带货是各电商平台主打的促销模式。但直播带货属新兴消费业态,法律规制相对滞后,责任关系多样复杂,权责边界不够清晰,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容易发生问题。
对此,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面对“双11”电商平台直播购物宣传轰炸时,要尽量选择正规平台且具有专业选品团队的头部主播,尽量选择品质保证且有售后保障的商家和商品。
除了直播带货,预售也是“双11”促销普遍采用的模式。今年“双11”从10月21日开始,电商平台就拉开了预售的序幕,主要通过支付定金,以“付定金立减”或“定金膨胀”等优惠形式进行促销。消费者付定金后,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平台往往就会自动关闭订单,而定金却不退还给消费者。
为避免财产损失,建议消费者参与预售活动时,仔细阅读预售规则;已下单的消费者要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尾款,避免因超期而损失定金。在支付尾款时还应注意尾款金额是否与商家宣传的优惠价格一致。
随着物流体系的不断升级,“海淘”“代购”成为“双11”的重要消费方式。根据卫健委、疾控中心等部门提醒,对于从国外境外进口的商品,消费者收货时要做好外包装消杀;接触物品包装后,要及时洗手消毒;食用进口冰鲜、冷冻食品,一定要煮熟煮透,尽量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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