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交易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万静 今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于网络交易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与交易安全。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以直接捆绑或者提供多种可选项方式向消费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涉及消费者非主动立约的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消费者和相关经营者,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和相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征求意见稿》旨在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网络交易行业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网络交易市场治理,不断完善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治理体系。鼓励网络交易行业组织按照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本行业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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