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艺人整形一直是见怪不怪的事,近日韩国媒体报道,张东健、宋慧乔等知名艺否认自己整形,而以肖像权、被代言为由起诉整形医院,到底是如何一回事?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1月7日,据法律界透露,张东健等6名艺人将首尔江南的一家整容外科医院告上了法庭,他们向首尔中央地妙招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共计1.2亿韩元的损失费。
6名艺人分列为张东健、宋慧乔、宝儿、金南佶、少女时代成员Tiffany和Jessica。他们表示“院方以宣传为目的,在未获得任何同意和许可的现象下,就在网络博客上公开了自己的照片和姓名”,认为其行为“已经伤害了名声权,有责任赔偿损失”。所谓“名声权”是指演艺人等知名人士允许他人将自己的肖像和姓名等作为商业性用途的权利。
2012年12月,秀爱和Wonder Girls局部成员也曾以声名权受到侵害为由,将首尔江南的一家牙科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总额达2.2亿韩元的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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