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圈接连“地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4月12日,财政部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对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被罚企业存在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账簿设置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同一天,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通报,哈尔滨誉衡制药的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暂停该企业鹿瓜多肽注射液在浙江省挂网交易。这是全国首例信用评价达到“严重”等级的治理案例。
有人认为,从处罚金额等指标来看,这两起事件似乎没有达到“两连震”的地步。首先,被罚药企违规套取的资金少则几千万元,多则上亿元,处罚额度却只有3万到5万元,两相对比,药企付出的代价并不大。此外,暂停药企挂网交易看似严厉,但暂停不是禁止,是否能让药企更加珍惜“信用羽毛”,也有待观察。
看上去,这两起事件既没有格外严厉的处罚,也不存在紧密的内在联系,其实不然。两件事同时发生说明医药领域的反腐工作走向深入,预示着惩治医药腐败的新力度与新思路,是向药价虚高再开新刀。
医药购销“两票制”,让中间加价无法操作,可以斩断医药腐败的中段链条。取消药品加成、严管并分流医药代表,则可以斩断医药腐败的末端链条。但是,如果前端链条存在漏洞,比如,药企可以将药品推广费用通过做假账、虚构业务等方式“塞进”成本,进而组织推广活动甚至直接给“暗扣”,就可绕过“两票制”,也无须医药代表“过手”,医药腐败仍然可以潜滋暗长。
因此,站在惩治医药腐败全链条的角度看,此次处罚19家违规药企确实必要又及时。若将两起事件联系起来,说明惩治医药腐败的力度日益增大,手段也更加丰富。虽然药企违规资金之大、处罚金额之小,但是涉事药企已经受到现行会计法规定下的顶格处罚。目前会计法正在修订中,预计新会计法实施后,相关处罚的标准将大幅提高。
只有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才能开启惩治医药腐败的新时代。药企可以不在乎罚金,但不得不在乎市场准入资格。假如一家药企被禁止挂网销售,就意味着这家企业将被逐出市场,事关生死存亡,药企不得不仔细衡量违规可能付出的代价。而先暂停,再根据药企修复信用的情况决定是否让其进入市场,这个规定既符合信用管理规则,又利于企业改过自新。
惩治医药腐败迎来了关键机遇,也面临不进则退的挑战。医药购销新政策的出台,让老的腐败行为难以为继,新的腐败行为还没有形成趋势,此时一鼓作气,有望彻底治愈这个多年顽疾。近期密集的行动已经释放出了信号,预示着惩治体系将变得更加严密。可以预见的是,带金销售将不再成为药企的生存之道。只有加大研发与创新力度,将质量和价格当成核心竞争力,才是药企应恪守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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