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强力推动黄河流域司法保护 本报讯 (记者 张雅芝)黄河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陕西位于黄河流域的心脏地带,是黄河重要的生态节点。为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4月1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黄河保护法实施工作推进会。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全面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在秦岭、黄河、汉江流域建立专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要打造特色审判体系,解决好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专业化问题,推进跨区域环境案件集中管辖和“三合一”审判工作落地见效;要稳妥审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规范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赔偿数额标准等,确保侵权人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用。
近年来,陕西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榆林、延安、韩城、潼关、合阳等地分别设立黄河生态保护法庭,强化专业司法能力。在黄河潼关古渡口、黄河大荔牛毛湾等地建立6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搭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资审判执行合作框架,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陕、甘、宁、内蒙古、晋周边地市法院签署《黄河中上游流域毗邻省区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加强区域司法协作,将黄河流域司法协作推向了一个新高度。
(责编:温璐、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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