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10月25日电 (记者姚雪青)日前,长三角区域《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在江苏南京通过了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专家组的联合审查。该《规范》规定了沪苏浙皖内河货运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船闸等区域船舶水污染物岸上接收设施和流动接收船的配置要求。这也是长三角区域首个联合审查、统一发布的区域性标准。 据介绍,长三角内河是我国内河航运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沪苏浙皖地区内河航道总里程已达4.2万公里,约占全国的1/3,三省一市共完成内河货运量超过22亿吨。该标准为三省一市的内河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的配置提供了依据。 该标准通过专家组联合审查后,将于今年年底前正式发布。专家组认为,其实施后将有利于共同提高长三角区域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水平,协同推进区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提升区域水生态质量,为更好地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奠定基础。
《 人民日报 》( 2020年10月26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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