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问题是关乎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问题。前不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经纪活动等多方面对住房租赁活动进行规范,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应了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美好生活需要。 近年来,中国住房租赁市场稳步发展,但实践中仍存在市场秩序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比如,有的房屋装修质量不过关,甲醛、苯等致癌物超标;有的租客被虚假房源信息欺骗,白白蒙受经济损失;有的中介机构哄抬租金、捆绑销售,不诚信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可以说,租房难、租房贵、租户权益得不到保障等仍是亟待解决的社会痛点问题。如此情形,不仅威胁租赁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更给住房租赁市场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在这种背景下,通过出台专门条例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可谓正当其时。 重在建章立制。一段时间以来,住建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有力打击了住房租赁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过,培育健康的住房租赁市场,既要解决眼下的现实问题,更需要作出长远的制度安排。就此而言,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住房租赁市场上的承租双方、租赁企业、地方政府等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同时在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立管理服务平台等方面提供了指导性意见,为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法规遵循,有利于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促进良好市场秩序的建立。 要在“租购并举”。长期以来,国内住宅市场“重售轻租”、广大消费群体“重购轻租”,导致住房租赁市场发育不充分、不健全。反过来,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又直接影响承租人的居住体验,加剧了住房租赁市场的供需不平衡。因此,要解决住房租赁市场的沉疴痼疾,必须改变这种“重售轻租”“重购轻租”的观念。从这个角度看,出台《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租”与“购”、“租”与“售”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权利,从而真正实现“租购并举”和“租售并举”。 尤其是要凝聚合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一个系统工程,各方必须同步做好配套的制度建设。除了依靠法律法规保驾护航外,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主体协同发力、共同参与,进一步织密监管网络、加大扶持力度。比如,主管机关强化监管,推动法律规范从纸面落到实处;市场主体加强自律,培育租赁时代的商业伦理;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做好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等等。只有凝聚众力、多管齐下,才能让更多人的安居梦照进现实,提升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住房租赁市场是一个新生市场,经营模式仍在不断探索之中。随着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完善,监管管理工作逐步到位,住房租赁市场必将得到有效管理和规范,真正让老百姓租得放心、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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