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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保市场主体 明年财政工作“剧透”

发布时间:2022-01-01 14:2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一系列组合拳为对冲经济下行压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12月27日,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仍是总基调,会议在部署2022年财政工作的同时,划出了六个“重点把握”和十项重点工作,其中明确提到,预计2021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1万亿元,2022年要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房地产税试点准备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经济大盘的“稳定器”。会议在总结2021年财政工作时提到,财政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例如在加强财政政策调节方面,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规模,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门预计,2021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1万亿元。

  对科技的支持也是财政部门发力的重点之一。会议提到,2021年财政部门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启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推动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而在民生投入方面,支持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切实做好养老、教育、优抚、防灾救灾等工作,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在总结2021年时也提到,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规范财务审计秩序,财政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税试点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随后,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财政部部长刘昆10月19日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进行说明时表示,在总结上海市、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可以发挥试点对整体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也为今后全国统一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

  对于2022年的财政工作,会议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重点把握好六个方面,包括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

  而会议提到的2022年十项重点工作的第一项,也正聚焦于此: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加大政策实施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新增支持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事实上,近期已有一系列减税降费利好政策接踵而至。例如10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11月中旬的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又明确,研究采取新的组合式、阶段性减税降费措施;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

  “财政部门要准确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同时,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等政策协调联动,注重跨周期和逆周期调控有机结合,提升政策整体效能。”刘昆说。

  牢守系统性风险底线

  财政政策发力的同时,也要警惕系统性风险的提升。十项重点工作中,加强风险防控已经排到了第三位。相比起来,去年财政工作十项重点工作中,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还排在第七位。

  此次会议提到,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对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的要严肃问责,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推动财力向基层倾斜,继续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配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值得警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财政部已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

  在具体措施方面,包括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等。

  12月16日,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截至2020年末,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28.81万亿元之内,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20.89万亿元,全国政府债务余额46.55万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与GDP的比重为45.8%,低于国际通行的60%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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