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具新闻影响力网站
欢迎投稿本网站
主页 > 新闻 > 聚焦 >

2020年最后一个月,新规来了!

发布时间:2020-12-02 13:5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先涨价再打折、高铁票难抢......统统解决!

  

  

  

  不仅帮助你解决难题

  还有这些新规影响我们的衣食住行

  违反出口管制法最高罚款500万元

  出口管制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出口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十万元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

  (一)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

  (二)超出出口许可证件规定的许可范围出口管制物项;

  (三)出口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实施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并对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进行调查处理。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经营者集中审查。

  

  新版《中国药典》新增品种319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正式颁布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自12月30日起实施。新版《药典》新增品种319种,修订3177种,不再收载10种,品种调整合并4种,共收载品种5911种。

  

  科技奖励由“推荐制”改为“提名制”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修订落实了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主要体现为改革报奖方式、强化提名责任。改革报奖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等提名的制度,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突出奖励的学术性。强化提名责任,提名者应当严格按照提名办法提名,提供提名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这类国内航线运价将放开

  《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国内航线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确放开3家以上(含3家)航空运输企业参与经营的国内航线的旅客运输价格。改革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将大幅增加,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注意了!这些地方性新规也来了 上海

  ①在地铁使用电子设备时,禁止外放声音: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12月1日将正式实施,其中新增了针对手机等电子设备声音外放的禁止条款。

  

  ②引进人才落户上海:《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办法》规定,除了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外,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今后也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③假房源、假房价要“凉凉”:《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自12月15日起实施,要求经纪机构通过门店、网站等各类渠道发布拟出售的存量房房源信息应明确标识房源核验编号及二维码。同时,明确对发布虚假房源、房价等违规行为的中介将进行惩处。

  海南、重庆

  自12月1日起,海南和重庆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江西、贵州

  新修订的《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在财税支持方面,江西省人民政府将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贵州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有效流动和开发利用机制,推进政府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政府数据资源创新产品、技术和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获取到的有条件共享开放的政府数据,不得擅自转让、改变用途或者使用范围,不得利用政府数据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监制丨陆毅

  策划丨张庆 文雅 郑立恒

上一篇:检测系统闹乌龙,英国逾千人被错误告知感染新冠
下一篇:“我看到了世界”——中国“万村通”项目让非洲人民“通世界”

分享到:
0
最新资讯
阅读排行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