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部分地区持续出现低温严寒天气。但为了保障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许多户外劳动者顶风冒雪坚守岗位。对此,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近日共同印发《关于做好严寒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好严寒天气作业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要指导平台企业视情况采取延长配送时限等措施保障外卖员等平台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指导企业因受严寒天气影响安排劳动者减少工作时间或工作任务时保障劳动者工资待遇不降低。
充分重视劳动权益保护,努力解决劳动者严寒作业中的实际困难,是社会进步的应有体现,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不少地方和组织已然行动起来,有的积极设置户外劳动者驿站,驿站中暖气、饮水机、微波炉、应急药箱等一应俱全,甚至还提供热腾腾的早餐;还有爱心机构开展“送温暖”活动,为环卫工人、快递小哥、外卖员等送去防寒保暖用品。用真情温暖人心,以实际行动呵护劳动者,积极的氛围正在全社会不断形成。
但我们也要看到,现有关于“低温权益保护”的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法规中,这难免给依法监督、依法维权带来不确定性,某些单位可能钻空子、打擦边球。
更加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低温权益,还需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也呼唤完善常态化的制度保障。各级管理部门也要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做好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我们相信,扎实推进相关各项工作,“低温劳动权益”就能得到更好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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