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以下简称《补充安排》)在深圳签署,这是两地首次对既有司法协助安排进行检视、修改,标志着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工作从建章立制步入完善优化的新阶段,也充分展现出基本法的强大生命力。
从无到有,由点及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颁行以来,两地创造性地构建起以八项司法协助安排为支柱、若干司法文件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丰富了“一国两制”的实践内涵,在两地司法合作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自回归祖国以来,香港与内地的交流合作不断深入,两地人员和经贸往来日益频繁,由此相应产生了数量日渐增多、类型日益多元的两地互涉法律和司法问题,如何妥善化解纠纷、造福两地民众,是摆在两地法律人面前的重要课题。特别是国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来,两地经济社会发展迎来了新的重大机遇,也对两地司法协助提出更多需求和更高标准。
精准对标问题、紧密契合需求、创新方式方法。《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生效施行已经20年,取得了丰硕的司法协助与合作成果。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不断有序推进,“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属性,保障了粤港澳三地可以在融合发展中各显特色,也决定了大湾区建设过程中互涉法律纠纷不可避免、区际法律冲突客观存在、区际司法协助亟需深化。仲裁在跨境纠纷解决中的作用愈加凸显,完善仲裁领域司法协助机制的需求更加强烈。
《补充安排》的签署,将优化仲裁制度,有利于推进仲裁裁决顺利执行,更好地保障申请人权益,配合两地其他范畴的司法协助安排,有助于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内合作,促成区内深度融合,从而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补充安排》的签署,意味着内地与香港在仲裁领域保全协助的全覆盖,这是内地首次与其他法域建立完备的仲裁保全协助,协助力度、深度、广度远超国际公约和国家间条约,实现了一国之内更紧密的合作和更广泛的互信。《补充安排》签署当天,双方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发布了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10起典型案例。这是两地首次发布民商事司法协助典型案例,是进一步完善两地司法协助体系、回应民众司法需求的新举措,对今后的司法实践有重要指导作用。
主动担当,正当其时。今年是《基本法》颁布30周年,回望过去,两地法律人秉持“一国两制”方针,恪守宪法和基本法,内地与香港特区的司法协助安排在寻求两地法律制度等客观实际最大公约数的基础上,以基本法为依据,既不囿于本地已有法律制度,也不简单照搬国际公约和惯例,为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为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驶入快车道,两地司法协助面临更多需求和更高标准。只要两地法律界同仁继续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凝心聚力、相向而行,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过不了的“火焰山”。
(责编:尹深、付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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