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尺度。
政绩考核关系到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评价,关系到干部选拔的价值导向。根据客观实际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并有效实施,对于选贤任能,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改进政绩考核,“重”在优化考核内容指标。考核指标是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核心内容,政绩考核指挥棒朝哪儿指,决定了干部工作的方向,影响着干部干事创业的心思精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十三五”即将圆满收官,“十四五”即将开启,这一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都要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就要对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锻长板。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考准考实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以奖惩分明、奖优罚劣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发展。
改进政绩考核,“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增进人民福祉,其效果的好坏,最终也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对此,《通知》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
一方面,注重考核民生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有利于引导领导干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把评判干部政绩的大小、优劣交给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将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根本标尺,增强政绩考核的群众参与度,在政绩考核中充分反映群众感受、体现群众评价,防止考察失真、用人失误。
改进政绩考核,“贵”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评干部政绩本身不是目的,充分运用考评结果,才能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因此,改进政绩考核,用好考核结果是关键。要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只有正确运用结果,考核才能让人口服心服,起到激励你追我赶、干事创业的作用。
同时,要依据考核结果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对领导干部进行调学调训,安排实践锻炼,补齐能力素质短板,对有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针对性培养,最大限度地发挥考核的综合效应。在这一过程中,要坚决纠正和避免考归考、用归用、考用脱节等倾向。如果干部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是“两张皮”,政绩考核就失去了意义,缺乏了约束力,丧失了公信力。
(责编:郝晨录、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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