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才是市场常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 ,反映出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的入口与出口两端正在同步推动“深改”。
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这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加大市场淘汰力度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有利于清除低质上市公司,提高整体上市公司的质量,从而促进资源向优质标的集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重塑资本市场投资理念和投资生态。
近年来,围绕退市制度改革,证监会和交易所做出了大量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早在2012年,两市交易所对退市制度进行了较大力度的完善,首次推出面值退市指标。2014年10月份,证监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被称为“史上最严退市新规”,增加了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2018年,证监会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明确强制退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的工作要求。这些改革探索,推动市场化、法治化退市加速形成,多元化退出渠道日益畅通,也提升了对常态化退市机制的规律认识、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但也要看到,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退市难”“退市慢”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数据显示,截至目前,A股市场退市公司仅有124家,其中由于连续三年以上亏损、因吸收合并退市、不符合挂牌情形的占绝大多数,这些退市公司仅占整个A股上市公司家数的3.05%。除了低退市率,中国资本市场还存在反复“戴帽摘帽”、退出渠道不畅等问题,甚至部分ST上市公司通过调整财务净利润、资产重组、政府补助、甚至虚增收入等方式达到规避退市的目的,这些无疑破坏了资本市场的退出规则。因此,有必要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形成更高效、更具威慑力的淘汰机制和监管体制,从而发挥优胜劣汰、资源配置的功能。
这次中央深改委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并出台了实施方案。这意味着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已经上升为顶层设计,进入到全面施工阶段。当务之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通过扎实有力的工作把改革推向前进。一方面要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退市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全市场整体改革,另一方面也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拿出针对性举措。
有效防范和约束退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积极稳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退市制度,必将为资本市场提质增效提供强劲支撑。
(责编:段星宇、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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