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外卖小哥在千家万户间风雨无阻;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在车水马龙中奔流不息;网络主播、网红达人在直播镜头下各展其能……今天,越来越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断涌现,依靠诚实劳动和辛勤付出,为美好生活写下生动注脚,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能。
所谓新就业形态,是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特别是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带来的一种就业新模式,目前主要分布在交通出行、生活服务、知识技能、医疗分享等领域,具有雇佣关系灵活化、工作内容碎片化、工作方式弹性化、工作安排去组织化、创业机会互联网化等鲜明特征。无论是人头攒动的大街小巷,还是四通八达的网络触角,新就业形态依托门槛低、容量大、灵活性强等优点,成为新时代广大劳动者勤于创造、勇于奋斗的写照。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一方面,科学技术的研发推广,不仅推动更多人成为知识型、技能型的劳动者,而且为居家就业、灵活就业提供更多渠道;另一方面,新就业形态的蓬勃兴起顺应了职业选择个性化、职业追求兴趣化的新趋势,有助于激发潜能、挖掘价值,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根据最新公布的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目前全国职工人数达4.02亿,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8400万。事实证明,新就业形态大幅提升了我国经济运行的就业承载力,充分发挥了重要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
推动新就业形态发挥更大作用,不能只关注其吸纳就业人口、缓解就业压力、有效配置劳动力资源的积极因素,更要留意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等问题,要给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可靠的保障、实打实的红利。从公平就业到劳动报酬,从劳动安全到社会保险……只有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更加可感、更可持续,才能调动更大积极性,进而创造更多新业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这不仅意味着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补齐短板上出实招,更要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加强监管,在劳动者日常工作中提供支持。近年来,开设流动体检车、建设服务区“司机之家”、提供“服务驿站”……各地各部门针对不同群体进行探索性服务、精细化管理,出台扶持政策,推出暖心举措。同时也要看到,新就业形态应时而动,新就业群体人多面广,随用随招、用完即走等特点突出,给劳动者权益保障也带来新情况、新挑战。唯有更加全面、更加有力地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职业环境,才能让新就业群体有尊严、有保障,更有发展。
新时代是在奋斗中成就伟业、造就人才的时代。一切劳动者,只要肯学肯干肯钻研,就一定能立足岗位成长成才。既要关心更要关爱,既要保障也要引导,新就业群体一定能在追求美好生活中展现更多风采,新就业形态一定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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