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艺考领域的腐败问题。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对在艺考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作为腐败高发地的艺考领域,几乎每年都有案件发生。
去年7月,四川音乐学院3名教授先后被纪检监察机关带走调查。一份举报材料称,四川音乐学院的考生和家长,教职员工和退休老教师都知道:进四川音乐学院要私下交钱,这是潜规则。
四川音乐学院腐败案件,将艺考领域的潜规则暴露无遗,关注度一度燃爆网络。
艺考腐败早已不是被首次曝光。
2017年,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王红星案。
2016年,四川音乐学院吴李红教授案。
2015年,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孟新洋案。
2015年,四川音乐学院原党委书记柴永柏案。
2015年,湖北美术学院党委书记刘刚案。
艺考腐败案件频频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让群众对艺考招生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产生质疑。
导致艺考腐败频频发生的缘由很简单,报考人数大大超过了学院招生人数,渴望成星成名的学生、望子成龙的家长挤爆了艺术学院的大门。
近几年有的院校艺考报考学生都超过了10万人,而全校招生不过3000人左右。
客观而言,我国艺考被部分学生和家长视为“曲线高考”进入更好大学的便捷路径。许多考生和家长希望通过突击的应试训练,先通过艺考,进入更好的大学,其出发点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大学文凭,而不是接受高质量的艺术教育。
而在艺术类考试中,“主观因素”是决定性的因素,评分老师的评价,决定着考生的未来。
严肃查处艺考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维护艺考公平公正,是教育部门一贯的要求。在每年发布的关于做好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中,都要求有关高校需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查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对于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及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但是,考试作弊、招生违纪仍屡禁不止。而这又主要发生在艺术类专业校考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中。
需要指出的是,这次《意见》提出的改革措施就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意见》针对艺考校考存在良莠不齐、弄虚作假的问题,明确将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范围——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专业,可通过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
实现艺考的省级统考全覆盖,不但可以提高艺考专业考试的质量,防止学校员工利用校考作弊,而且可以减轻学生的赶考成本,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参加某一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就可报考多所学校的艺术类专业。
《意见》要求,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这也是扩大教育公平之举。
根据《意见》,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进行选拔,改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这意味着,高考中的艺术特长生招生,从2024年起将取消。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此前一直被舆论质疑成了进名校的“跳板”,存在暗箱操作以获得降分录取的优惠等问题。
高水平艺术团此前的招生模式是,给那些通过校测后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们一定幅度的降分录取优惠,在他们考入后,一边在普通专业就读,同时参加学校艺术团的训练和表演。这种招生和培养的模式,的确存在被功利对待以及“运作”的空间。今后改为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艺术团团员,就拆除了这一进名校的“跳板”,也符合高校培养高素质、复合型艺术人才的方向,可促进学校的整体艺术教育。
提高艺考专业考与文化课成绩要求,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把艺考用作“曲线高考”“便利跳板”的功利观念。这需要大学提高在艺术专业的教育要求、难度,提高艺术专业人才培养的淘汰率。如果入学后不能轻松混到一张文凭,如果达不到培养要求会被退学,那么还有多少学生和家长愿意煞费苦心并担着风险进行“运作”,把艺考用作“捷径”“跳板”?
加大对艺考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是遏制艺考腐败的重要方面,除此之外,还需要深入推进艺考招生培养改革,以更严的招生标准与培养要求,从源头上治理艺考领域的腐败,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愿腐的氛围。高校更应基于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的育人理念,严把考试关、招生关、培养关,提高淘汰率。既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和招生秩序,又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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