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颁布实施的《江西省“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提出,落实救助保障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病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规划明确,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及时让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包括农民工尘肺病人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和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
江西提出,强化源头监管治理,以职业性尘肺病、化学中毒为重点,在煤炭、矿山、有色金属、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江西要求,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建、关闭。同时,依托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平台,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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